政府信息公开

钟伟销售禁用渔具案

发布时间:2023-04-14 08: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农(渔政)罚〔20235

当事人:钟伟,性别:男  民族:汉族 职业:个体经营户,联系电话:139XXXX8381、身份证号:430922XXXXX7120917住所: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XXX村XXX村民组,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东路XXXXX尼渔具店,营业执照标示:XXX钓具店,营业执照号码92430922XXXXD5T917

一、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情况

当事人销售禁用渔具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3324940分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与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东路XXXXXX渔具店现场发现其店面货架上摆放销售禁用渔具,执法人员当场开具《现场检查笔录》11页、《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份,并通知当事人于3日内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

2023327日,当事人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同时办案人员报请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

证据一:《现场检查笔录》11页,证明当事人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数量等信息。

证据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1页,证明当事人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

证据三:《询问笔录》15页,证明当事人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的时间、地点、禁用渔具数量、经过等。

证据四:《证据复制(提取)单》17张,证明当事人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的事实、证明当事人主体格、证明当事人案发地理位置。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本机关于20233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桃农(渔政)罚告〔202310号),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辩权和听证申请权。在法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桃农(渔政)罚告〔202310号)及《送达回证》等为证。

202246日本机关对327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作出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对先行登记保存你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没收禁用渔具八钩翻板钩139个、九钩之字狗10个。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1.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九条 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并同时规定了最低罚款数额和最高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应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中间值,从重处罚应高于中间值;

当事人在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东路88号佳钓尼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的行为,无从重、从轻情节,经执法人员综合考虑,建议予以一般处罚。

《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序号6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货值金额在三千元以下的。

裁量标准: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被执法人员查获后,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工作,作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禁用渔具八钩翻板钩139个、九钩之字狗10个。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叁元(153元)。3.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整)。

2.种类:行政处罚。

3.履行方式与期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处罚决定书到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领取罚款交纳通知书后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1.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六个月内可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或者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3.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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