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等信息。
2.主动公开的方式: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
地址: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路128号
电话(传真):0737-8822229邮箱:2790918515@qq.com
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ojia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政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路128号1楼
联系方式:0737-8822229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8:00——17:30
夏季时间8:00——18:00
(二)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后,在网上提交。
2.书面申请。从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内容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五)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家或省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三、申请人须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
2、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当面口头提出(并代为填写)公开申请。
3、凡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告之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开或该项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告知申请人。
4、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能否公开及理由应当告知申请人。
5、自收到申请人申请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且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