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取桃江县医疗保障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财政资金等信息(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的方式: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主要是通过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微信订阅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公众可通过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导引,查找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桃花江大道100号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37-8828878
Email:tjybj202212@163.com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桃江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桃花江大道100号政务服务中心705室
电子邮箱:1512511105@qq.com。
传真:0737-8228158
工作日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桃江县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桃江县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进行申请。
2.书面申请。从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当面送达、邮寄或传真到桃江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每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内容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标准执行,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桃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桃江县医保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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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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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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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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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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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
单位名称 |
住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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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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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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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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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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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
向何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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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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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用途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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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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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
R邮寄 □当场查阅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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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
说明: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