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桃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1.机构信息类:主要包括县农业农村局领导成员,县农业农村局及其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和科室设置。

2.通知公告类:主要包括我县农业农村重要活动通知、重大项目公示等信息。

3.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行政通知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4.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人事信息类:主要包括人事政策、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教育培训等人事管理情况。

6.规划计划类。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发展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

7.财政信息类: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决算、招标采购等信息。

8.建议提案类:主要包括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9.行政许可类:主要包括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的调整和取消,及其办事指南等。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农业工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桃江县农业信息网站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后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 址:桃江县金盆北路426号

电 话:0737-8822259

传 真:0737-8822259

邮 箱:1048359060@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 称: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桃江县金盆北路426号

传 真:0737-88222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和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书面填写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

(2)当面申请。申请人书面填写申请表后,到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表。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局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予以确认。

(3)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1048359060@qq.com);或者通过登陆桃江县农业信息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向行政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申请人填写《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可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必填的内容包括:

①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

②向何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③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④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

⑤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系的相关证明,委托律师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律师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与诉讼代理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四)对申请的办理

我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内容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投诉和举报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