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应明等3人经营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农(动监)罚〔2022〕19号
当事人:曹应明,性别:男,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43232519XXXXX401X,联系电话136XXXXX102
住址:湖南省桃江县XXXXXX村大茅坪村民组
当事人:尹辉,性别:男,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43232519XXXXXX2394,联系电话1589XXXXX42
住址:湖南省桃江县XXXXXX尹家湾村民组
当事人:刘学文,性别:男,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430922199XXXXXX215,联系电话153XXXXX159
住址:湖南省桃江县XXX镇XXX尹家湾村民组
当事人经营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2022年9月19日4点,执法人员巡查经过桃江县修山水电站(经度:112.021848、纬度:28.587586)时,路边停有一辆银色栏栅货车,牌照号湘HWB025,左边车门打开。车箱内平摊满已分段的生猪胴体。当事人交代生猪产品来源于屠宰场。当事人涉嫌经营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生猪产品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电话请示单位领导,同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电话请示单位领导,就货车上的生猪产品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经调查,生猪产品有合法来源地,符合补检条件。执法人员查清了湘HWB025银色栏栅货车上的生猪产品的来源及违法事实。此货车上的生猪产品共23团,其中有检疫手续的2团生猪产品来自桃江县修山生猪定点屠宰厂、其余21团没有检疫手续的生猪产品全部来自湖南旭丰食品有限公司。21团没有检疫手续的生猪产品中,曹应明有9团重量172.9公斤、尹辉有7团135.6公斤、刘学文5团75公斤。经对桃江县修山生猪定点屠宰厂、湖南旭丰食品有限公司询价,当时检疫合格的生猪产品价格分别为带皮生猪产品30.60元/公斤、31元/公斤,取平均值为30.80元/公斤,为此批生猪产品的计算单价。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产品货值如下,曹应明的5325元、尹辉的4176元、刘学文的231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根据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要求,对涉案人员均查验健康码。证据复制(提取)单(一)至(六)证明当事人身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1页、曹应明询问笔录1份3页、尹辉询问笔录1份2页、刘学文询问笔录1份2页、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桃农(动监)登存〔2022〕19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桃农(动监)登处〔2022〕19号)、龚岱询问笔录1份2页、龚才保询问笔录1份3页、尹静财询问笔录1份2页、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协助调查函(桃农协函〔2022〕20号)、益阳市资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助调查结果告知函、邓旭雄询问笔录1份3页、郭文献询问笔录1份3页、郭丽辉询问笔录1份3页、张永才询问笔录1份3页、汤伟询问笔录1份3页、证据复制(提取)单(七)至(二十一) 等共同证明湘HWB025银色栏栅货车上的生猪产品的来源及违法事实。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情况。
本机关认为: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参照 参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动物卫生监督)》“序号:13;违法情节:初次发生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罚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罚款。计算为对曹应明处罚款1331元、尹辉处罚款1044元、刘学文处罚款577元。
罚没款共计贰仟玖佰伍拾贰元整(2952.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 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楼403领取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或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5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