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索 引 号:gqz/2020-1397001 发布机构:高桥镇 发文日期:2020-11-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桃江县高桥镇

人民政府部门

 

 

 

 

 

 

  

第一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与2019年预算情况对比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高桥镇地处桃江县西南部,距县城15公里,与桃花江镇、浮邱山乡、松木塘镇接镶,与石牛江镇、牛田镇、鸬滋渡镇毗邻。我乡在1995年年底的撤区并乡中由原高桥镇和石井头乡合并而成,在2005年的乡镇区划调整中属于保留乡镇。全乡总人口32337人,国土面积96平方公里。原辖35个村,2008年5月合并为12个村,2016年,12个村再次合并成10个村。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高桥镇政府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乡人民发家致富奔小康。主管上传下达、文件的签发、文化、广播、组织、人事、妇女,财政、财务、税收、后勤,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维稳、信访,防汛、抗旱、农村清洁工程、农技、农机,企业、安全生产,民政、劳动保障,城镇规划,城区卫生。

二、机构设置

高桥2020人员编制数80人,行政46人,全额事业编33人,工勤1人。算内按干职工在编在岗人数108人,行政在职57人,事业在职51人。

三、算单位的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高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具体办: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报表

 

 

 

 

 

 

 

 

 

 

 

 

 

 

 

 

 

 

 

 

 

 

 

 

 

 

 

 

 

 

 

 

 

 

 

 

第三部分 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桥2019年全年算总收入1517.33万元2019年全年决算总支出1517.33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1377.98万元,比上年增长13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工资及政府基金收支增加,导致总收支增加。

二、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额为151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7.33万元,占总收入的98.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的1.9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6185900元,占总收入的40.77%,公共安全支出收入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教育支出收入2600元,占总收入的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957700元,占总收入的6.3%,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收入142100元,占总收入的0.93%,卫生健康支出收入691000元,占总收入的4.55%,节能环保支出收入410000元,占总收入的2.7%,城乡社区支出845700元,占总收入的5.57%,农林水事业支出收入5738300元,占总收入的37.87%,各项支出与收入一致。

三、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额151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2万元,占总支出的83.99%,项目支出242.91万元,占总支出16.01%。

四、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及政府基金收支增加导致总收支增加。

五、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教育支出0.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57万元,农林水支出573.83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6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22万元、津贴补贴215.4万元、奖金95.3万元、伙食补助费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3万元、印刷费6.95万元、手续费1.7万元、水费3.3万元、电费9.3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差旅费15.84万元、维修(护)费31.88万元、会议费4.4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14.6万元、劳务费11.04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97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1.67万元、生活补助362.31万元、奖励金15.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

六、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22万元、津贴补贴215.4万元、奖金95.3万元、伙食补助费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3万元、印刷费6.95万元、手续费1.7万元、水费3.3万元、电费9.3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差旅费15.84万元、维修(护)费31.88万元、会议费4.4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14.6万元、劳务费11.04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97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1.67万元、生活补助362.31万元、奖励金15.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

七、关于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0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30万元。

八、关于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共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

(二)具体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高桥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编制数2台,保有量公务用车数2台,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9年预算费用4万元,实际支出4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及运行费4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000元。2018年公务用车40000元,2019年与2018年公车维护及运行经费相同,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019年高桥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尤其是在车辆管理方面,实行专人负责油卡加油,统一定点维修车辆等。

2、公务接待费

高桥镇人民政府全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费为16.56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为160000元,与上年160400元相比,降低0.25%。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9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3200人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相比去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大型公务接待,改用快餐形式的公务用餐。

(三)2019年高桥政府完善“三公经费”的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政府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工作特点、工作量进行科学测量,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公经费”用款计划,并组织机关事务、财政、纪检等部门成立监督小组,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单位建立和完善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授权批准制度、定点饭店接待制度等。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对减少公款招待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和依法理财意识,严格从自身做起,自觉控制和减少非正常接待的发生。

(四)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对比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万元,公务接待费16.56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总额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4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比2019年度预算数少0.5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完整的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19年高桥镇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教育支出0.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57万元,农林水支出573.83万元。

十一、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决算与2019年预算情况对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24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22万元、津贴补贴215.4万元、奖金95.3万元、伙食补助费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0.03万元、印刷费6.95万元、手续费1.7万元、水费3.3万元、电费9.3万元、邮电费4.54万元、差旅费15.84万元、维修(护)费31.88万元、会议费4.4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专用材料费14.6万元、劳务费11.04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97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11.67万元、生活补助362.31万元、奖励金15.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部门预算数744.25万元,其中工资副利支出65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16万元,津补贴112.34万元,绩效工资86.11万元,奖金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6万元,住房公积金49.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2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6万元,主要包括遗属人员生活补助5.78万元,奖励金0.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水费1.7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5.4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高桥2019年全年算总收入1517.33万元2019年全年决算总支出1517.33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1377.98万元,比上年增长139.3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普调工资及政府基金收支增加,导致总收支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73300元,比去年13779800元增加1093500元,增幅7.9%,主要原因是综改办增加了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本年度为300000元,比上年度增加100%,原因: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2019年有3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拨款用于五小设施建设。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684800元,比去年2660200元增加24600元,增幅0.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村办公经费及运行经费的投入。

1、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6069700元,比上年增加1.2%,主要原因工资政策性调资增加。

22019年度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291600元,比去年3064200元增加227400元,比2018年增加7.4%,主要原因是综改办增加了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9700元,比2018年3627300增加29.84%,主要原因是综改办一方面增加了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提高了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另一方面是综改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等。

42019年资本性支出1102300元。

5、会议费本年度为44200元,比上年度减少2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将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6、培训费本年度为6800元,比上年度减少15200元,减少不必要的培训费,将培训费控制在预算的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高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采购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资产总计13833388.54元,比去年17265726.6元减少3432338.06元,减少比例19.88%,主要原因:一是报废了一批固定资金;二是付项目工程款,酒湖线、S230、防汛救灾等工程项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乡镇机要通信和应急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高桥镇财政所

二零二零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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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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