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县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坚定不移地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在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 一 )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我局始终把贯彻上级政务公开要求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实施步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重点,多维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热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领域信息的迫切需求,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与解读工作。组建了专业的统计数据工作团队,负责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等各类数据进行精准采集、科学分析和及时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直观清晰的图表,向社会公众解读数据背后的含义和趋势,为农民群众生产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2.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不遗余力。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十年禁渔、三资清理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粮食生产方面,公开了粮食种植面积、产量、补贴政策等信息,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在十年禁渔工作中,及时发布禁渔范围、执法行动等信息,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在桃江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工作规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信息等87条,行政处罚信息70条。尤其是在涉农资金、财政预决算、农业项目审批、农业执法等关键领域,建立了常态化的公开制度,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我局制定了一套严谨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从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到归档,每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桃江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阵地,我局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分类,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所需信息。对网站进行了多次升级改造,提高了网站的稳定性和访问速度。同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传播优势,与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知名平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在中央、省、市、县级主流媒体累计上稿458篇,其中央、省主流媒体上稿109篇,有效提升了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账号,及时发布农业农村领域的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与群众实现了互动交流。
5.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通过公开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办理时限等信息,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农业项目审批过程中,公开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实行网上审批,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同时,建立了群众咨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收费及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共收到申请行政复议4起,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对于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我局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全面、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2024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提升了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政府公信力。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了解更加深入,对政府的信任度不断提高,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有效引导了社会舆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及时公开各类信息,避免了不实信息的传播,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推动了我局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促使我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了一支更加廉洁、高效、为民的干部队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7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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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9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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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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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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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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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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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3 |
0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当前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2024 年,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重点领域信息,并注重运用更为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实现专业化数据解读通俗化,让公众更易理解和接受。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持续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功能,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政务公开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门户网站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使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