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各项的工作,政府信息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商务工作情况、进程,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定期对应公开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公开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事务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地开展。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资金信息3条;公共服务信息14条;重点建设项目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掌握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