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桃江县退役军人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tjtyjrswj/2024-1946485 发布机构: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4-05-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进行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位于县城建设路,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规划财务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人事法制股共六个机关股室。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三个二级机构。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疾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社会的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及2023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通知单的文件,2023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1083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0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283.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7.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505.74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8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9.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68万元、对企业补助47万元。以上支出合计10836.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2023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为10505.74万元。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县财政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为330.56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决算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28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合计330.56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我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10505.7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已由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时拨付到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预算项目

可及指标数(万元)

实际使用数(万元)

差额

使用率(%)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8808.07

8808.07

0

100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

299.3

299.3

0

100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

872.71

872.71

0

100

退役士兵就业补助经费

82.39

82.39

0

100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

437.47

437.47

0

100

传媒宣传支出

5.8

5.8

0

100

合计

10505.74

10505.74

0

100

  项目支出预算10505.74万元,决算数10505.74万元,收支相符。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7.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四)公用经费情况

  2023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47.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办公费3.83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差旅费4.58万元、会议费2.75万元、培训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3.62万元、劳务费4.4万元、工会经费11.4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我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对会计和出纳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支出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基本做到了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对各类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限。每项资金按核定的发放范围,测算本年度实际所需资金与上级拨入资金的缺口,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配套资金,保证了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按时足额的发放。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收入资金进行了量化分解,设置了评价项目目标。全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 经济效益评价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实际执行相较于预算总额结余0.38万元,实现对“三公”经费的严格把控与费用节约。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2023年,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紧扣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争取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继续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底绩效考核范畴,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乡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实行100分制考评计分。组织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出席并讲话,会上还对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2、选树典型标杆,强化正面引导。在往年评选“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创业标兵”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开展了“最美退役军人”的评选活动。6月份,经过单位推荐、深入考察、联合审查、集中审定、公示公告等环节,评选出詹有良等10名桃江县“最美退役军人”,并拍摄短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八一”文艺晚会现场表彰,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先进、赶先进。

  3、开展双拥活动,浓厚褒扬氛围。常态化开展优待证办理和送立功喜报工作。今年全县申领优待证共2203人,签发优待证4803张。组织为1名一等功、6名二等功、59名三等功送达立功受奖牌匾和喜报。开展新兵回访。3月和4月,赴北部战区某空军新兵训练基地和广西桂林某训练基地,对3月份入伍新兵进行入营回访。9月,分别赴安徽省合肥市和河北张家口某训练基地,对9月份入伍新兵进行入营回访。举行“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系列活动。4月4日上午,在桃江烈士墓园举行“清明祭英烈”敬献花篮仪式,县委书记向荣和冷亮、伍令贤、杨凯波等县领导参加。4月10—15日,组织10名烈士家属,前往广西龙州烈士陵园祭奠安葬在那里的桃江籍英烈。9月30日,局全体干部职工与县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代表前往烈士墓园,举行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开展“八一”庆祝及拥军优属活动。7月31日,在县影剧院举办了以“功臣之乡·英雄桃江”为主题的文艺晚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和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晚会现场,县级领导对驻桃部队进行慰问。“八一”期间,共慰问边海防现役军人家属20户,走访慰问各类退役军人229人,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103人,共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132.1万元。

  4、加强服务保障,维护合法权益。全面做好优待目录实施工作。8月23日,发布《关于征集优惠优待现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的公告》,在社会广泛征集爱心拥军企业。11月,组织15家单位集中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发布第一批优待服务目录清单15项。全面落实优抚待遇。下拨1—3季度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50831910元,申报并发放2023年转业军士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05400元、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67750元。完成2023年转业军士待安置期间医、社保缴纳工作,共交纳129514.62元。就业安置有序推进。对3月返乡报到的3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中15名进行了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共协助和组织参加招聘会5场,共有90家优质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220个,参加招聘会的223名退役军人中,当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12人,其中2人已被益阳市消防招录。8月份,召开2023年转业军士和军转干部欢迎仪式暨安置选岗会议和安置接收工作会议,协调编办、人社等部门,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28名转业军士全部安置到位,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信访维稳效果明显。1—10月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27批次67人次。办理省信访信息系统网上(转)办(送)事项7件、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系统网上交办件13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信访件1件、县信访领导小组交办信访件2件,处理市长热线、县长热线计17件,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3年,全局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在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多项工作被评为先进。通过群众测评,退役军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8%以上。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2023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1〕7号)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

  6、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职能、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资金、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年度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

  (三)绩效评价的原则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四)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方法

  1、成本效益比较法;

  2、因素分析法;

  3、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

  4、公众评判法。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和二级机构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自评,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99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使用安排不够精准;二是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与预算安排不够协调统一;三是因出现部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外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基层基本建设仍需加强,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等工作缺乏相应经费保障。

  七、 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合理压缩支出。

    整体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附件1).doc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2).doc

    优抚怃恤补助绩效自评表(附件3).docx

    退役安置经费评价表(附件4).docx

    医疗补助经费评价表(附件6).docx

    2023年度优抚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附件7).docx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经费评价表(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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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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