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江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此外,设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桃江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简介
办公室(加挂调研法规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暂扣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文明创建、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参与起草、修改本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特约监察员工作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的干部人事、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有关网络信息、机关网站和新媒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加挂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协调督促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统筹管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监察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举报事项,审核办理结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监督检查巡察整改;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联系地区、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力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进行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以及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承办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方面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在履行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职责的同时,履行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职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县纪委县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承办对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加挂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对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与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的鉴定或者委托鉴定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搜查、勘验检查工作。
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协助办理县监委负责的监察赔偿相关事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市管干部以外干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县委巡察机构干部,未涉改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成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处置意见;负责职权范围内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等。
县纪委县监委信息中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普通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网络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