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政发〔2023〕25号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灰山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23年桃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扎实抓好2023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全镇要深刻践行“两山”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化开展村庄清洁、全域化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常态化实施党员干部志愿服务“三大行动”,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二、目标任务
全镇全年创建美丽屋场3个、美丽庭院“六个一”整治村1个,省级美丽乡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1个、县级美丽乡村1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继续推进“四路”绿化、亮化、序化水平,加快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人居环境示范建设;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坚持和完善每月调度、双月考评、季度点评、年度考核和不定期督查暗访制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提升,力争市县先进。
三、主要措施
(一)继续开展“三大行动”
1.深入开展长效化村庄清洁行动。健全长效常态清扫保洁机制、文明村规民约,落实群众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积极推动农村“三线”维护梳理。以“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为重点,大力清理废弃杂物、河塘沟渠、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私接乱拉,提升垃圾分类效果、改厕服务质量、村庄和庭院“四化”水平、环境和健康意识,将“干干净净迎新年”“美丽家园·巾帼共建”“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呵护优美人居环境”“手拉手共建美丽家园”“主要干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等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贯穿全年。
2.深入开展全域化村庄规划管理行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因地制宜加快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突出村庄规划必要性、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立足农村实际,村民广泛参与,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探索政策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农村群众按照乡村规划要求、采用标准图集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户型等来进行住宅建设。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严厉查处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
3.深入开展常态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抓住传统节假日、主题党日等节点,每月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三大创建”
大力推进“三美联创”。坚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挖掘特色,常态化打造垃圾分类“变废为宝”、 绿色循环种养 “消污去垢”、强力创建 “标杆样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促进乡村产业、庭院经济、移风易俗等协调发展,引导群众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林园、小游园,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亮点。
1.抓好美丽屋场示范。按照串点成线、连片扩面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精致精美、乡土乡情、共建共管的原则,围绕“一江两片四路多点”开展示范创建,大力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积极组织群众筹资筹工筹料,创建各具特色的美丽屋场3个,按照“1+6”要求,覆盖集中连片农户50户左右,由县、镇、村各负担三分之一的方式筹集资金,每个美丽屋场由县乡村振兴局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
2.抓好美丽庭院示范。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量力而行、连片打造、先建后补,以“一江两片四路”为重点,充分挖掘本地乡土底蕴,“土设计师”“土工程师”以及群众投工投劳,采用本地原始材料,打造出精致精美小微景观,形成乡韵乡味十足的特色庭院、能致富的庭院经济小区,树立起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由点到面转变。2023年全镇创建1个美丽庭院“六个一”整治示范村,按照“六个一”创建要求,集中连片打造1—2个村民小组(100户以上),逐步打造美丽庭院风景线。
3.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按照“三级同创、自主申报、先行建设、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利用丰富的本地资源、深入挖掘本地文化,按照“一村一格局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要求,打造独具风味的美丽乡村,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宜居环境。2023年,全镇创建1个县级美丽乡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和1个省级美丽乡村。
(三)继续促进“三大提升”
1.重点提升“四路”环境。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推广实施路长制,以桃灰线和高速连接线为重点,大力清除沿线垃圾、杂物、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小广告,以及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标牌、广告牌;整治公路沿线非法建(构)筑物、临时建筑,整治公路占道经营、占道晾晒、占道堆放、占道加水洗车等,实现主干道沿线新增违法建(构)筑物“零增长”、存量违法建(构)筑物“负增长”;实行主干道沿线常态化清杂除草,有序实施桃灰、高速公路连接线出入口绿化、亮化、序化,切实提升保洁水平。
2.重点提升河流岸线环境。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制定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排查整治河道范围内的占河建房、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设活动,实现新增违法建(构)筑物“零增长”;排查整治水体各类污染源,清理水面和沿岸的生产生活及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水草、漂浮物及各类杂物,推动农村河(湖)面貌持续好转。
3.重点提升主要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大力整治桃灰线及沿线各村环境卫生,规范内部及进出道路、排水、照明、停车、公厕等公共设施,规范出入口、内部及周边垃圾处理设施,清理垃圾杂物、杂草、违法建设;清理乱搭乱建、破旧房屋、破旧招牌和有碍观瞻的柴草堆、旱厕等。
(四)继续推进“三大革命”
1.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方针,牢牢把握“自愿申报、统筹兼顾,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发动群众、好事办好”三十二字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任务。二是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要求,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内 60%以上的农户完成生活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基本清除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实现黑水(厕所粪污)、灰水(厨房洗涤水、洗澡水、洗衣水)分离处理,确保高质量完成1个以上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三个做到”:配齐配强保洁员队伍,设立保洁区域责任牌,做到所有公共区域均有专人清扫清运垃圾;加大清扫清运力度和频次,严禁填埋、积压和就地露天焚烧垃圾,做到生活垃圾及时出村出镇;加大生活垃圾转运与终端处置统筹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探索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模式。认真执行《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模式。继续推行“三级四分”法,实现可回收垃圾应收尽收、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处置到位。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村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明确乡镇对镇级、村级分拣中心实施年度考核,镇级分拣中心低价值废旧物资回收数量核实、补贴发放必须由乡镇分管领导或办主任签字审核。明确低价值废旧物资回收补贴范围和标准,对杂塑料(不含矿泉水瓶、油瓶等白塑料)、抛秧盘、旧衣服和鞋子、废橡胶、农膜、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物资六类低价值废旧物资进行补贴,具体标准为:杂塑料按150元/吨予以补贴,其中给予县供销社30元/吨作为处理经费;抛秧盘、旧衣服和鞋子、废橡胶、农膜按300元/吨予以补贴,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物资按500元/吨予以补贴。其中杂塑料、抛秧盘、旧衣服和鞋子、废橡胶、农膜回收按每年155万元(其中低价值废旧物资回收135万元/年、工作经费20万元/年)打包给县再生资源物资回收公司。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物资回收补贴暂定5万元,年底据实核算,最多不超过15万元。县供销社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拨付。三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处置。按照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等四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可回收物由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主要由农户就地堆沤处置,也可交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交由具备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采取焚烧发电、供热等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置。四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农户基本上要配有一桶一袋一凼,“一桶”用于投放其他垃圾,“一袋”用于收集有害垃圾,“一凼”用于厨余垃圾就地堆沤处置,各村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各村要保证垃圾的正常运维,负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的统筹管理。
3.大力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通过努力,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体制
1.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起由镇长、镇政府分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丁友平同志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设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由创建办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一名专职副主任。各村(社区)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村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包村、村支两委成员包组、村组干部(党员)包户制度;同时,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25日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创建办公室。
2.完善垃圾运处机制。按照“县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谁受益谁付费”“一村一策”,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同时建立付费、减免、使用、监管等制度。实行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县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3.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各村(社区)要学习先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将美丽乡村、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创建有机结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美丽乡村创建、植树绿化,以及重要交通干道、景区景点周边区域打造等有机结合。
4.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根据《桃江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桃农领办发〔2023〕9号),明确对各村(社区)、开展长效化村庄清洁、全域化村庄规划管理、常态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三大行动”,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抓好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大创建”,实现重要干道、河湖岸线、景点周边环境“三大提升”,以及完善机制体制、发动群众参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镇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各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根据双月考评、年终考核结果排名实行奖惩、拨付相关经费、评先评优,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通报。
(二)充分发动群众
1.广泛深入动员。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各村(社区)要在本辖区主要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牌,通过各类媒体、屋场会、网格会、快板、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短视频、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2.开展考核评比。各村每两个月进行评比并公示评比结果、召开屋场会,定期开展最美农户、最美村组、优秀保洁员、优秀志愿者等评比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3.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要在本辖区主要公路沿线、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牌,通过各类媒体、屋场会、网格会、快板、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短视频、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三)加大资金投入
采取向上争一点、财政投一点、项目整一点、社会筹一点、群众掏一点的“五个一点”筹资方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乡贤作用,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运行资金。
附件: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
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考 核 办 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23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根据《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湖南益环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镇、村两级分拣回收中心。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桃江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明确对各村、开展长效化村庄清洁、全域化村庄规划管理、常态化党员干部志愿服务“三大行动”,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三大革命”,抓好美丽庭院、美丽屋场、美丽乡村“三大创建”,实现重要干道、河湖岸线、景点周边环境“三大提升”,以及完善机制体制、发动群众参与、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村考核共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根据工作实际,分重点村、一般村进行考核。重点村评比按考核系数1.1计入总分。重点村为:连河冲村、万功塘村、向阳花村、天子坡村、灰山港村、河溪水村、绿稼湾村。一般村为:除重点村以外的村。
三、组织实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工作由镇创建办牵头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参与。
四、考核方式
(一)双月考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含日常工作、抽查情况)、进行考评,每轮评比对所有村进行排名并全镇通报。每次考评列出问题清单,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并通报。
(二)不定期督查。镇创建办不定期组织对各村、问题整改进行明察暗访,印发督查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通报问题的各村每次扣5分。
(三)年终考核。将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总分由双月考评、年终考核、年度加减分、不定期督查4项得分组成,依据考核总分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计分,对各村进行年度考核排名。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计分排名情况和镇对各村双月考核排名,对考核前1、2、3名的村分别奖励3千元、2千元、1千元,对倒数1、2、3名的村,分别罚款3千元、2千元、1千元。若本镇在市、县考评中排名全市五佳乡镇或全县排名前三名,对检查情况较好的村奖励3000元。若本镇在市、县考评中排名全市五差乡镇或全县排名后3名时,对检查情况较差的村罚3000元(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中直接扣除)。
附件:1-1 灰山港镇2023年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细则
1-2 灰山港镇2023年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1
灰山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细则
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 方式 |
考评细则 |
考评情况 |
得分 |
一、组织安排部署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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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确专门人员; 2. 及时有效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台账资料; 3. 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工作资料; 4. 督查通报问题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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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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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明确专门人员扣0.5分; 2. 没有建立“三包”制度扣0.5分; 3. 每发现1次不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资料扣0.5分; 4. 每发现1次未及时有效落实相关工作部署扣0.5分; 5. 对通报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且不能提供整改佐证资料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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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众主体作用发挥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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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6.村干部入村宣传发动; 7.定期开展文明卫生评比活动。 8.全面推行付费制度,覆盖率达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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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 看现场 访农户 |
6.每发现1户农户未安装“门前三包”责任牌扣1分、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扣1分; 7.每发现1名村干部无召开屋场会宣传发动日志的扣1分,每发现没有每两个月召开屋场会或弄虚作假扣2分; 8.每发现一个村未利用关键节点或党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扣2分; 9.每发现一个村每两个月未组织开展评比活动扣1分,未以组为单位张榜公布评比结果扣1分。 10.每个村群众付费覆盖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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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环境卫生状况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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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村85%以上农户达到整洁农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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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 |
11.每发现1户农户未配备垃圾桶扣0.5分; 12.每发现1户农户房前屋后有成堆垃圾、臭水沟扣2分; 13.每发现1户农户室外杂物、农用物资等乱摆乱放、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 14.每发现1户农户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扣1分; 15.每发现1户农户厕所未改造成卫生厕所扣1分; 16.每发现1人次不配合、不支持村庄清洁行动扣0.5分; 17.每发现1户农户乱贴乱画、私搭乱建、私接乱拉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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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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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共区域干净整洁,道路和重要景区景点干净整洁、沟渠池塘水清河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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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 |
18.每发现1处建筑材料等乱堆乱放扣2分; 19.每发现1处村巷道、公共区域垃圾未清理扣1分; 20.每发现1处垃圾非正规(简易)填埋或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扣1分; 21.每发现1处废品回收点(站)脏乱差扣2分; 22.每发现1处水域有漂浮物扣1分,每发现一起重要河道范围内的占河建房、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活动扣2分; 23.每发现1处河塘沟渠严重淤塞扣2分; 24.每发现1处垃圾桶垃圾未及时转运扣1分; 25.每发现一次村勾臂箱清运不及时扣2分。 26.每发现辖区内1条国、省、县、乡干道或村干道未清杂除草扣2分; 27.发现辖区内1条国、省、县干道沿线新增一个违法建(构)筑物扣1分,发现一个违规广告牌、标牌扣1分,发现一起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加水洗车等现象扣0.5分; 28.每发现景区景点出入口、内部及周边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扣1分,发现一处垃圾或清理不及时、一处违法建设扣1分; 29.每发现景区景点周边重要农家乐一处成堆垃圾、乱搭乱建、破旧房屋、破旧招牌和有碍观瞻的柴草堆等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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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减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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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月考评迎接市、县检查表现突出的村在当次考核中加5分、3分;被评为市、县五差村或十差村的村,当次考核扣5分、3分。 |
注: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1-2 灰山港镇2023年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评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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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细则 |
考评情况 |
得分 |
一、公司管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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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办公场所、有管理人员驻守管理、有管理制度、台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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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发现一项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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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洁员管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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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冬季上午5:30至下午19:30,夏季上午5:00至下午19:00)。 3.上岗时,保洁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裙装、拖鞋作业,禁止饮酒作业。 4.用餐时间实轮流用餐制,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各交接班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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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巡查中发现保洁员未上岗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上岗时,发现未按要求穿戴,饮酒作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发现未按要求执行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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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工清扫质量保障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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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上足人员在责任区域范围进行普扫,不得成堆作业或不作业,不得漏扫、丢段丢堆,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6.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完好,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不得占用盲道。 7.两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泄水板、边沟、行道树穴等整洁无垃圾,路缘石、路面无积存泥沙见本色,无积水、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各废弃物。 8.落叶季节,及时清扫,严禁焚烧。 9.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洗,恢复路面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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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要求进行普扫,发现漏扫一处一次扣0.5分。 6.发现保洁车有垃圾污物未及时清运一次扣0.5分,发现堆放在泄水井边,占用盲道的一次扣1分。 7.发现两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泄水板、边沟、行道树穴不整洁有垃圾,路缘石、路面有积存泥沙,有积水、油渍痰迹、口香糖、裸露垃圾各废弃物的一处扣0.5分。 8.发现未及时清扫一处扣0.5分,发现焚烧一次扣2分。 9.未恢复路面整洁一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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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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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镇区范围内每天有一台洒水车、雾炮车(雨天除外)正常作业。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为应减速提示,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11.洒水车冲洗作业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设施底部无“三积”现象,路面整洁、无积水。12.雾炮车作业后,镇区重要路段无扬尘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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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现洒水车、雾炮车未按要求作业一次扣1分。 11.洒水车冲洗作业后,发现一处路面不整洁、有积水一处扣1分。 12.每有一处扬尘超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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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果皮箱、垃圾桶、公交车站台、标示牌、隔离带 、绿化带树木保洁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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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果皮箱、垃圾桶有专人管理,无缺损现象。垃圾每天清掏,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 14.公交车站台、垃圾箱体、标示牌按时抹洗,每周至少2次。 15.隔离带、绿化带树木每个月至少冲洗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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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现果皮箱、垃圾桶有垃圾外冒、周围不整洁一处扣1分。 14.发现公交车站台、垃圾箱体、标示牌不整洁扣1分。 15.发现隔离带、绿化树木有明显灰尘、脏污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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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垃圾清运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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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镇区范围内勾臂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按指定路线,清运时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私拉乱倒。 17.镇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用手拖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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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发现一处未及时清运扣1分,有外冒、堆积扣1分,沿途有洒落扣1分,私拉乱倒扣2分。 17.发现一处建筑垃圾未清运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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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事项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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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配备一支突发事件处理队伍,遇到突发事件或特殊任务服从创建办统一调度。 19.市、县检查无通报,无媒体曝光,无居民群众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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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未按调度要求完成任务一次扣3分。 19.市、县检查通报一次扣5分,媒体曝光一次扣5分,居民群众投诉一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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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山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