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及落地调度办法

索 引 号:tjhsgz/2023-1813802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3-08-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灰政发〔2023〕24号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及落地调度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域相关部门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及落地调度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及落地调度办法

  一、评审范围

  凡拟在我镇域内以招商引资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评审原则

  1. 主导产业关联原则。优先引进与建材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培育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打造区域产业特色。

  2. 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率。促进企业降低资源、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3. 质量效益优先原则。注重项目质量,优先引进建材、装配式产业上下游相关项目,做到质量、数量和效益协调发展。

  4. 科学公正评价原则。对项目的背景、产品及市场等进行定性分析,对项目的单位经济效益、用地效率、能耗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定量分析,确保项目评价的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三、评审主要内容:

  1.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3.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镇区发展规划;

  4. 产业布局是否合理;

  5. 是否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资源;

  6. 生态环境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7. 是否达我镇需要达到的投资强度、税收产出及其他相关要求;

  8. 对项目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审议;

  9. 其他方面。安全、信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评审。

  四、评审工作流程

  1. 由灰山港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收集申请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

  2. 由评审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专题会议进行评议。由组长、常务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投资方参加,缺席视为许可项目准入。遇特殊情况、重大项目及时组织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3. 结合各部门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出具该项目评审报告。

  4. 报党委政府审定。

  五、设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

  设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灰山港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负责牵头招商引资项目评审会议的组织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评审结果的运用

  对评审为可行的项目,要按照评审意见所确定的有关指标,及时由镇长或其授权委托的其他负责人与项目投资者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对评审为再议的项目,要说明理由,需补充材料,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重新提出申请,由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最后一次评审。

  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审意见书作为引进项目进行项目签约的重要依据。达到评审条件而没有经过评审或评审没有通过的项目不得供应土地,项目也不视为招商引资项目,不得享受我镇关于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由评审办负责与投资方说明情况。

  七、项目落地调度

  由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新签约的项目原则上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项目落地建设调度会,每个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成立一套工作专班,至少明确一名牵头领导。由纪委和灰山港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严格督查考核,倒排工期,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工作敷衍塞责的部门,及时发出督办函或问题整改清单进行通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附件: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尽早落地,以项目建设推动灰山港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灰山港镇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郭洪涛  党委书记

  组      长:曾小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文科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赵若然  党委副书记(挂职)

  彭光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贺开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友平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高峻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宣传委员

  肖珞瑒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  双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孙求索  副镇长

  吴国春  副镇长

  万里飞  副镇长

  刘少林  副镇长

  李  程  人大副主席

  成      员:丁  莉  党政办主任

  文  杰  财政所所长

  文  浩  纪委副书记

  丁  林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王伟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欧迎峰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书记

  高文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邓梁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书记

  文需玲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卢新华  征拆办主任

  文义兵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书记

  吴若影  经济发展办常务副主任

  高  智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副主任

  高文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副主任

  刘  益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徐云辉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锋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张社鹏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工作人员

  刘志才  法律顾问

  相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评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灰山港镇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由刘益兼任办公室主任。评审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原则上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灰山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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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灰山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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