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山港镇创建湖南省“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hsgz/2023-1813799 发布机构:灰山港镇 发文日期:2023-08-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灰政发〔2023〕34号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灰山港镇创建湖南省“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相关部门、交警中队、交管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

  现将《灰山港镇创建湖南省“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灰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灰山港镇创建湖南省“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农机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农机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作业,根据《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平安农机”创建,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通过“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有效提高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进一步强化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构筑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管、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底)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建章立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7月)

  各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入户登记率、机车技术检验率、驾驶员持证率、农机安全责任险保险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8月—9月)

  创建村做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结工作,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向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总结和示范村、合作社的典型材料。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资料,组织检查评选,确定优秀示范村、合作社,形成综合材料,向省、市、县农业部门报送创建工作情况,迎接检查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2023年10月—12月)

  总结评比,完善“平安农机”建设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公安交警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交警中队、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灰山港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经济发展办,由经济发展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标准,突出实效。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树立有领导负责、有监管机制、有人机台账,有安全宣传、有目标考核的“五有”平安农机示范典型。各村要充分发挥农机安全员、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的积极作用,把创建目标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加强指导和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明确职责,分工合作。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各村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工作,拟定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及考核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会同应急管理办对各村申报的“平安农机”示范村进行初评,提出拟推荐名单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机牌证日常管理,开展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参与对村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的调度和考核工作,会同经济发展办对各村申报的“平安农机”示范村进行初评,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应急管理局。财政所负责将“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并出具相关佐证资料。交警中队负责监督检查上路行驶拖拉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拖拉机无证无照、套牌假牌、无保险上路等违法行为,属于农业农村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移交县农业农村部门处理。交管所负责在路检路查活动中对运载危险物品上路的拖拉机进行检查处罚,对拖拉机“三超”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或移交县交警、农业农村等部门处理。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严查农机生产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农机产品流入市场。各村负责建立完善农机安全台账和农机驾驶人台账并动态更新,开展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农机年检年审活动,按照经济发展办统一部署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

  (四)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农业农村、市监、应急管理、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通力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济发展办和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定期开展农机市场清理整顿活动,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业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农民群众和机手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新格局。

  (五)加强宣传,狠抓教育。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的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五进”活动、抓好宣教活动。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六)创新思路,总结经验。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有关内容和要求,定期对创建示范村、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典型事例,全方位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总体水平,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3年8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初评和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作为 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依据。


灰山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灰山港镇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