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山港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县委“12345”工作思路及县政府“六七八九十”工作要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党政办
二、办公地址:灰山港镇紫荆东路8号
办公时间:冬季8:3 0-12:00 14:00-17:30 (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负 责 人:丁主任
联系电话:0737-8815512
传 真:0737-8814512
电子邮箱:752414785@qq.com
二、机构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二)保证监督职能;
(三)教育和管理职能;
(四)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人民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合法所有的私有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