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胜
职务:党委书记
职责:主持全盘工作。
王锋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主持政府工作
曾小平
职务:党委副书记
职责:分管扶贫,联系党建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彭光明
职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
职责:负责人大、武装工作。联系党政办、经济发展办(不含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社会事务办、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创建办)。
高明
职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职责:负责政协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财政财务管理办和经济发展办的四项工作职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
王宏群
职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丁友平
职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职责:分管党群办,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意识形态、老干工作。联系邮政、电信、移动。
王文科
职务:党委委员、副镇长。
职责:分管经济发展办(不含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姜玉明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以及经济发展办的四项工作职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
易镇陵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市监所。
吴国春
职务:副镇长
职责:分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左文杰
职务:人大副主席
职责:分管党政办、财政所、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创建办),协管人大工作。
刘新华
职务:正科级领导干部。
职责:分管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