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鸬鹚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tjlcdz/2021-1632042 发布机构:鸬鹚渡镇 发文日期:2021-06-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鸬政发〔2021〕8号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鸬鹚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均已纳入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考评,现将《鸬鹚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
鸬鹚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按照上级指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安全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建设的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配置标准化、运转实效化、保障多元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两站两员”配置标准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

1.成立鸬鹚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交管站)。

站  长:贺志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站长:吴习科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刘  梦    派出所所长

刘  冰    交通执法五中队队长

卜益军    交警中队队长

郭智敏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  兵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交管站在鸬鹚渡镇人民政府及上级道安委(办)的领导下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管站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四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由刘兵兼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二)交通安全劝导站

1.各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以下简称劝导站),劝导站原则上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具备条件的经交管站批准可设置多个劝导站。劝导站在交管站的指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劝导站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交管装备、有工作制度的“三有”标准实行基本配置。有条件的可配置视频监控设备。

3.劝导站人员配置。劝导站站长原则上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每个劝导站不少于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以下简称劝导员),劝导员应当配置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牌、工作包等随身装备。

二、“两站两员”工作职责

(一)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3.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台账。

4.建立健全交管员和劝导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站两员”教育培训工作。

5.具备条件的,可探索交通违法处理、保险及车驾管代办等业务。

(二)交通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工作。

2.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将隐患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内交通参与者文明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5.推广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劝导站和劝导员工作情况。

(三)交通安全劝导站主要职责

1.组织劝导员开展交通违法劝导、交通事故先期处置、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信息采集、交通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3.应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4.利用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

1.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4.参与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及事后调解工作。

5.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协同有力有序推进“两站两员”建设落地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等措施,尽快形成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两站两员”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强化力量保障。推进派出所管交通,深化“警保合作”,通过互聘和兼任等方式,推动“一村一辅警”、保险营业员、协保员等力量共同履职。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定期深入交管站、劝导站开展驻站执法,优先处理“两站两员”反馈的紧急警情。

(四)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两站两员”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两站两员”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综治等考核范畴。

附件:鸬鹚渡镇两站两员名单

附件

鸬鹚渡镇两站两员名单(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

单位 职务 姓名 电话 备注

鸬鹚渡镇 站长 贺志华 

鸬鹚渡镇 副站长 吴习科 

鸬鹚渡镇 副站长 刘  梦 

鸬鹚渡镇 副站长 刘  冰 

鸬鹚渡镇 副站长 卜益军 

鸬鹚渡镇 副站长 郭智敏 

鸬鹚渡镇 副站长 刘  兵  兼交通安全管理员

鸬鹚渡镇两站两员名单(交通安全劝导站)

单位 职务 姓名 电话 备注

鸬鹚渡社区 站长(劝导员) 尹德良 

交通安全劝导员 胡汉春 

蒋家冲村 站长(劝导员) 张亮清 

交通安全劝导员 彭建武 

花桥村 站长(劝导员) 尹  明 

交通安全劝导员 张习莲 

龙潭湾村 站长(劝导员) 谢  仁 

交通安全劝导员 陈向前 

板溪村 站长(劝导员) 吴德群 

交通安全劝导员 杨旺林 

玉溪村 站长(劝导员) 杨奇志 

交通安全劝导员 孙建新 

张子清村 站长(劝导员) 张建军 

交通安全劝导员 张月良 

梅山村 站长(劝导员) 曹小红 

交通安全劝导员 张万清 

大塘村 站长(劝导员) 胡龙辉 

交通安全劝导员 陈桂冬 

沙河社区 站长(劝导员) 李铁牛 

交通安全劝导员 尹  利 

千工坝村 站长(劝导员) 乐梦连 

交通安全劝导员 陈建丰 

千工坝村 站长(劝导员) 曾再新 

交通安全劝导员 陈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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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鸬鹚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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