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xsz/2021-1437622 发布机构:修山镇 发文日期:2021-07-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机关各办(队、中心、站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年益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年桃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以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资江沿线等流域综合治理、乡镇生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抓手,力争早日取得成效,确保到2021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环境更加宜居,争创省级卫生乡镇。在水环境质量方面,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在空气质量方面,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颗粒物浓度达到44μg/m3以下,臭氧(O3)浓度力争基本保持稳定。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课培训内容;持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党委(党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党建办牵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结合修山镇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机构人员和工作机制,由镇党委书记黄军任组长,镇长薛浩任副组长,各党政班子、阳婷、姚松淇、郭仓保、钟跃丰、龚弘武、易国清、戴畅、姚骏、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黎晖任办公室主任,龚弘武任副主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曾天姝为环保联络人联系电话为15873728500,统筹推进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与多部门会商、协商、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帮扶、检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

(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和包保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夏收和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综合运用无人机、塔载视频监控等手段,对秸秆禁烧开展联合认定,提高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监测的精准度、效率和水平;强化村(社区)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大队、各村(社区)参与)。

(四)统筹推进资江沿线治污治岸治渔。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落实《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化工整治专项行动,资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化工园区(经济发展办牵头)。推进资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整治措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经济发展办参与)。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综合执法大队牵头)

(五)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动对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加强水质安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成果,严防问题反弹;按照“划、立、治”的要求,继续开展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抓好应急水源及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应急供水能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各村(社区)参与)

(六)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日常维护管理。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对返黑返臭黑臭水体,突出抓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作,继续推进治理至实现长制久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参与)

(七)加强枯水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在枯水期对重点断面、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必要时采取限(停)产减排措施,确保修山水电站严格落实最小下泄流量要求(经济发展办牵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参与)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利用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成果,更新农用地分类管理数据,精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退出水稻生产,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九)推进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及风险分级成果,启动全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工作,掌握全镇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底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推进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综合执法大队和各村(社区)参与)

(十)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在果菜茶优势产区、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源治理示范,总结归纳防控技术和模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十一)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实施镇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采用达标排放模式处理粪污的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应自主开展出水监测。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进一步探索第三方粪污集中处理模式,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2021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以水产养殖区域为重点,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严禁非法使用药物,落实《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经济发展办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和各村(社区)参与)

(十二)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监督指导废旧农膜离田回收,纳入垃圾处理体系定点堆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膜回收绿色补偿制度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责任体系。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田残膜、农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2021年,全镇农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1%以上和86%以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十三)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2021年完成新增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新增整治村达到三项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参与)

(十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村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合理布置污水管网,推动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有效收集率,避免设计规模过大、收水不足等问题。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装备建设质量。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社区)参与)

(十五)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已整改销号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回头看”。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开展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导,完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年度目标,量化分解指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坚决扛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落实奖惩。镇纪委将实施定期督查,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形成督查专报上报镇党委、政府。年终组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中共修山镇委员会   修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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