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发〔2023〕28号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办(所、队、中心、站)、各村(社区):
根据《桃江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桃献组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无偿献血工作安排,我镇2023年无偿献血目标任务为80名,献血时间为12月14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献血地点为镇政府机关院内。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以及目标任务的实现,修山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薛浩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宣传部长周永青任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姚骏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精神,普及无偿献血科学常识,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完成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目标。
四、政策导向
献血者在桃江县所辖区域内无偿献血后可享受如下优待:
(一)每无偿献血一次,休假一天,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二)无偿献血者本人需用血时,凡献血900毫升及其以上者,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600毫升以上不足900毫升者,可按献血量3倍免费用血;献血600毫升以下者,可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
(三)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子女)成员中需要临床用血的,可有一人按无偿献血者本人所献血液的等量免费临床用血(桃江县境内可报销的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桃花江中心医院和县第三人民医院)。
附件:修山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附件:
修山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序号 |
单 位 |
计划指标 |
1 |
镇机关 |
15 |
2 |
舒塘社区 |
6 |
3 |
洪山村 |
5 |
4 |
莲盆嘴村 |
6 |
5 |
三官桥村 |
6 |
6 |
花桥港村 |
5 |
7 |
八都村 |
6 |
8 |
修山社区 |
7 |
9 |
邹家湾社区 |
3 |
10 |
麻竹垸村 |
6 |
11 |
月明山村 |
5 |
12 |
康家村 |
5 |
13 |
九都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