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征兵办公室指示精神,今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实行网上征兵报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湖南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为依据,结合桃花江镇征兵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做好征兵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我镇今年新兵征集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成立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建荣 党委书记
副组长:文 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小实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刘冬春 副镇长
成 员:夏 凡 党政办公室支书、主任
彭 盛 社会治安办公室支书
丁振华 武装部副部长
肖 力 武装部副部长
胡跃明 桃花江派出所所长
肖 煌 凤凰山派出所所长
陈大意 花果山派出所所长
杨宏达 牛潭河派出所所长
刘 萍 桃花江中心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丁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武装部办公室。
三、任务分配及要求
根据县征兵办的任务分配,今年下半年我镇送检任务为124人,大学生上站数93人,其中毕业大学生62人。各村(社区)征集任务双合格和送检人数分配名额详见附表。
四、整体安排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毕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等高学历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达70%以上。
(二)征集年龄
男兵招收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8至22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8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8至24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总政新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最新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各村(社区)摸底组织预征人员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并将名单报镇武装部登记,再逐一进行初审、初检。镇征兵办公室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单位的征兵送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记录存档。
(五)征兵流程
征兵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在7月24前完成)。主要是总结2024年上半年征兵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7月24日前召开全镇各村(社区)民兵营长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征兵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要及时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好征兵工作会议,召回外出的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政治、身体、文化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确定送检人员名单报镇征兵办公室。
第二阶段:体格检查阶段(7月28日至8月15日)。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检初检,初检工作由镇武装部组织进行。在初检同时由政审组对应征青年进行“三证”审核(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4年8月2日至15日期间,将镇初检合格的预征人员送县体检站。
第三阶段:政治考核实施阶段(8月18日至8月28日)。政治审查由镇征兵办政审组织进行。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的预征人员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由镇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报初定兵名单,并报县征兵办。
第四阶段:对定兵人员张榜公布,及时发放入伍通知,并做好新兵交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交接任务完成后,做好征兵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民兵营长为直接负责人,负责辖区范围的征兵工作宣传、应征青年的情况摸底、推荐、送检工作。
(二)高标准、高素质完成送检任务。征兵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未完成征兵任务的村(社区),镇党委将依据下发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对工作不到位,导致征兵工作任务未完成,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