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索 引 号:thjz/2022-1533169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2022-01-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桃江县“8.31”、赫山区“11.22”、资阳区“12.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

二、行动时间

20211215日至2022325

三、整治重点

(一)镇域客运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客运车辆不按许可、备案事项运营,超速、疲劳驾驶等。

(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点整治危货运输车辆不执行电子运单制度,安全设施不全等问题。

(三)农村道路客运。重点整治途经道路安防设施不完善,公交化运行的车辆及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不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重点整治违法改装、超限超载、闯禁行驶等问题。

(五)镇域校车安全。重点整治校车不按许可载客、人数不符合核载要求、备案事项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运行等。

四、工作措施

(一)整治道路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隐患

1.强化“两客一危”智能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超速、超载、生理疲劳、偏离线路、车距过近、不目视前方等“8+16”项不安全行为。督促企业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采取加大处罚、调离岗位等措施处理到位;对联网联控考核连续排名垫底的企业,临时停办业务直至整改合格;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交警公路巡逻中队、交通执法二中队)

2.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运输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交警公路巡逻中队、交通执法二中队、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治安办、应急管理办)

(二)整治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风险

3.严格执行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制度,对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建立台账。(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镇经济发展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必须采用不设站立位的车型并按核定载客人数载运乘客。(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镇经济发展办)

(三)整治客运汽车站进出站管理不严

5.督促客运站点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要求乘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镇经济发展办)

(四)整治危货运输车辆安全隐患

6.严查危货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及实际运行中与电子运单不符,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押运员,运输介质与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不符;危险货物运输专用停车场不符合要求;运输车辆标志灯牌、防静电、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标志设施不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镇市监所、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治安办、应急管理办)

7.对全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将疑似危险罐车报送县级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并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镇市监所、镇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整治普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8.对全镇重点货运企业、源头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按照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出厂称重设备并连接到县级以上治超平台,设备入网率100%,在线率95%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交通执法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人民政府组织交通执法三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周开展一次路警联合执法,严格打击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运营、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运输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坚决做到违法必处、违法必究。(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交警公路巡逻中队、经济发展办、镇社会治安办、应急管理办)

10.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含渣土运输)车辆、驾驶人、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三次及以上的车辆,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违规车辆追究率达100%。(责任单位:交通执法二中队、经济发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1.严查货运车辆擅自改变车辆外形和登记数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公路巡逻中队交通执法二中队市监所、经济发展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成立“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长任组长,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纪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同开展专项督查。

(二)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本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督促工作落实。同时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如横幅、电子显示屏、村村响、广播、手机“两微一抖”等,进行多层次宣传,让攻坚行动家喻户晓,营造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落实超限超载“四包一”监管制度,各村明确专人对村域内货物源头企业、施工场地及道路每天开展一次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管理人员、控制室及地磅室人员的监管,企业出场车辆一律要求过磅称重,超载车辆必须卸载出场。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处罚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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