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荣 党委书记
主持全盘工作
文毅 党委副书记、镇 长
主持政府工作
张贵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农业、水利、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政协联络工作;联系放管服、金融、市监、科工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
曹斌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符建安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具体负责农村建房、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刘觉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协助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贺龙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吴婕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
李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皮振兴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民兵、武装、征兵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交通顽瘴痼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办公室。
尹曼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协助社会治安工作。
龚用之 副镇长
负责应急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李芩芹 副镇长
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服务性、技术性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曹立明 人大副主席
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及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汇编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创建工作考核督查;负责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分管创建办公室。协管应急管理办。
刘冬春 副镇长
负责财务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负责民政、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分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