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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24年)
索 引 号:tjxzwfw/2024-1902572
发布机构: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4-0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桃发〔2019〕5号)、《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桃江县部分科级事业单位的批复〉》(益编办发〔2021〕58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数据资源管理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实施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负责指导、督查和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负责指导各 政务服务分中心、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管理。
(三)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应用指导、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监督”平台操作培训、技术支持和网络保畅。
(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窗口集中办理有关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一站式”服务与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五)负责对政务大厅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负责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相关技术和应用标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七)负责智慧桃江建设领导小组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和智慧城 市建设及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智慧桃江项目的运营和考核;为全县智慧桃江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保障。
(八)负责全县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负责全县大数据资源的收集存储、管理和共享开放,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及数据资源管理人才队伍教育培训。
(九)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骨干网络的日常运维管理,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县级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负责电子政务核心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县直部门托管主机、虚拟主机的运行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党组会议及办公会议决议情况的督办落实;制定本中心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上传下达、办文办会、综合调研、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政工人事、财务后勤、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治理、依法治县、乡、村振兴、创建、群团老干和工会等工作;协调与其他单位和各股室之间的关系;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技术服务股。负责协助全县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及智慧城市工程项目的评估论证、技术方案评审和验收,并提出项目建设意见;负责“智慧桃江PPP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负责电子政务核心机房和云数据中心机房、数据存储、服务器计算资源的建设共享、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骨干网络及县直部门互联网统一出口的运行管理;会同有关部 门负责对全县电子政务发展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保障工作。
(三)数据资源应用股。负责拟定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统筹管理推动全县大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和安全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实施方 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数据资源应用安全体系建设,协调处理数据资源应用方面应急事件;引导培育大数据市场,管理数据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领域数字认证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电子密钥管理、党政机关和个人的电子证书签发工作。
(四)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的指导;负责组织“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应用、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级政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管理;负责业务咨询和统计等工作。
(五)窗口管理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受理、处理政务服务工作中的相关投诉;负责各级政务大厅的行政效能监管和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为县政
务大厅正常运行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组织管理县政务大厅志愿服务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承接“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第五条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按桃发〔2013〕13号文件规定配备。
第六条 桃江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焊涸鹣刂辈棵磐泄苤骰⑿槟庵骰脑宋芾恚桓涸鹑卣匦旃低澈褪悠祷嵋橄低车脑诵泄芾恚罅ν平拗交旃桓涸稹把┝凉こ獭笔悠导嗫刈ㄍ⒆壑瓮窕低场ⅰ盎チ�+监督”等平台的运维管理;负责综合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撤销原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服务所,原有在编人员划入桃江县数据资源服务中心。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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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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