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江县重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进一步完善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使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扶持企业在我县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2020年11月10日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专题会及2020年12月9日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7次)会议精神尽快出台重点产业项目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由商务局起草《桃江县重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8〕6号)和《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桃政发〔2019〕8号)以及《益阳市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八项措施》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三、制定过程
县商务局根据县政府安排,起草了《桃江县重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经司法局法制股和法律顾问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再发函至桃花江镇等6个重点乡镇,县经开区、灰山港集中区以及县财政局等5个部门进行了书面征求意见;县商务局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月11日—17日,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2021年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桃江县重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月26日交县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查;5月13日由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三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我县重点产业项目进行了明确,对扶持资金的来源进行了说明,以及对重点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资格与条件、扶持方式与用途、申报与审查、监督与检查进行了全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