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财政预算安排县级财政衔接资金529.6万元(预字〔2024〕0053号),用于乡村建设行动项目。请积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严禁挤占挪用,并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搞好资金监管。
一、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所实施的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做好公告公示。行业部门在门户网站长期公示;乡镇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村级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乡镇负责衔接资金的相关办所、财政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资金拨付及支出进度。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监管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质量达标,防止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拖延、项目烂尾。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项目信息要及时如实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将开展常态化监测和通报。
附件:桃江县2024年县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县级一批附件) 关于下达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529.6w)(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