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质量,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承建商进行备案。现将承建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1.修建土建式通风储藏库的承建商应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2.参与预冷库、高温库、低温库以及气调库的承建商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制冷系统工程师、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作业工程师的证明材料。承建商制冷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严禁使用挂靠证书或证书假冒,一经发现取消备案及施工资格。
3.承建商需提供注册资本、资质证明、团队成员、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材料设备合作供应商等相关材料。
4.承建商须提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施工承诺书、建设成本合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承建商2024年以前在全省各县建设的优秀案例做好统计并做好图片资料。
6.承建商参与配合桃江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
7.承建商申报资料截止日期:2024年9月4日中午12:00,报送地点:桃江县农业农村局313室,报送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873738567。逾期不再受理。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