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益农发〔2024〕43号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信贷
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创业热情,推进农村产业振兴,根据省厅要求,现将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每个县市区报送1-2家符合推荐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于6月14日下班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我局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选取10家农业经营主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487379478
邮 箱 :5754516@qq.com
附件: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创业热情,推进乡村产业 振兴,我厅联合浙江网商银行在全省开展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 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坚持主体有需求,自愿申报,市州汇总原则。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 济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
(二)经营规模适度,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高;
(三)在当地口碑好,群众认可度高;
(四)3 年内未发生违规违法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无违法经营情况和涉黑涉恶问题无其他不良行政处罚记录等。
获得省级以上(含)相关荣誉,有良好信贷记录的农业经营 主体优先。推荐对象需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报名中所提供的姓 名和身份证号与支付宝实名账户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相一致、完成网商贷授权及征信授权并获得网商贷初始额度。
三、有关事项
(一)推荐材料。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按规范格式填写《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档。
(二)受理时间。于6月17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电子邮箱10962741@ qq.com。
(三)推荐数量。每个市州最多推荐10个。
(四)支持举措。推荐对象由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 批,审批通过的主体可获得最高100万一年期免息贷款支持,并在免息结束后持续提供长期贷款利率优惠。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郭先生,0731-82257430。
附件:XX 市(州)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附件
XX 市(州)信贷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
市州、县市区 |
主体 名称 |
主体 类型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产业类目 |
产业规模 (亩/头) |
推荐理由 (30-50字) |
网商贷初始 额度(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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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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