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财建〔2022〕9号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桃江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财政局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桃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01月11日
桃江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稻谷补贴工作有关要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湘财建〔2022〕1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生产和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保持我县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更好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保障重点
稻谷补贴只用于补贴本县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相混淆。要切实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二)因地制宜,乡镇负责
县人民政府是方案实施和资金管理主体,各乡镇要负责搞好调查摸底,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确保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三)加强引导,调整结构
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要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稻谷补贴发放对象为县内水稻种植者。
(二)补贴标准
根据我县实际测算,补贴标准为每季每亩补贴22元,对优质稻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和品牌创建另外增加补贴,但增加补贴部分不得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30%。同时,鼓励采取降低补贴标准或不予补贴等差异化方式,减少重金属污染区、寒地井灌稻区的稻谷种植。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支出方向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料;调剂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具体用于组织市场化收购(粮食收储企业补贴)服务补助等。
(四)资金兑付
按照“组织申报一村级审核一村级公示一乡镇审核上报一县级有关部门审核一县人民政府审定一发放”的程序开展补贴兑付工作。申请补贴的稻谷生产者应当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业务部门要对汇总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报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等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的具体举措,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县人民政府对本县的稻谷补贴工作全面负责,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切实履行水稻补贴发放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
在稻谷补贴政策实施中,要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方案管理制度,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补贴资金兑付要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三)做好绩效评价
要对稻谷补贴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当地主管部门应认真填报绩效目标、指标并提交绩效自评报告,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并经县财政局审核后,于1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桃江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安排表
附件
桃江县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安排表
序号 |
补贴项目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资金(元) |
备 注 |
1 |
桃花江 |
78096.91 |
1718132.02 |
|
2 |
高 桥 |
27660.15 |
608523.3 |
|
3 |
浮邱山 |
51712.28 |
1137670.16 |
|
4 |
修 山 |
24068.64 |
529510.08 |
|
5 |
沾 溪 |
29756.66 |
654646.52 |
|
6 |
三堂街 |
44818.52 |
986007.44 |
|
7 |
鸬鹚渡 |
24325.95 |
535170.9 |
|
8 |
大栗港 |
47073.24 |
1035611.28 |
|
9 |
鲊 埠 |
12708.46 |
279586.12 |
|
10 |
武 潭 |
50051.1 |
1101124.2 |
|
11 |
马迹塘 |
32810.97 |
721841.34 |
|
12 |
石牛江 |
36969.28 |
813324.16 |
|
13 |
牛 田 |
34380.79 |
756377.38 |
|
14 |
松木塘 |
17625.38 |
387758.36 |
|
15 |
灰山港 |
75856.71 |
1668847.62 |
|
|
小 计 |
587915 |
12934131 |
|
16 |
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者 |
176025 |
3768869 |
|
17 |
优质稻种植者与品牌创建 |
|
2648200 |
|
18 |
粮食收储企业补贴 |
|
2150000 |
|
|
合 计 |
763940 |
21501200 |
|
桃江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