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产扶领发〔2022〕3号
桃江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第二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扶贫工作成员单位:
现将《桃江县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第二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江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8日
根据《中共桃江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桃委乡振组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桃江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产业发展县级示范项目资金700万元(其中200万元已用于大栗港、马迹塘、武潭产业发展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活动。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管理总要求 安排原则
本批次资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相关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安排使用。
二、安排范围及实施方式
1.200万元(已用于大栗港、马迹塘、武潭产业发展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
2.马迹塘镇乡村振兴示范区产业发展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
另200万元待定
以上合计700万元。
资金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需要下达至马迹塘镇,由马迹塘镇具体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项目论证与项目储备。所有项目均应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从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
(二)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科学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在项目审核时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项目验收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安排资金。
(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落地工作,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实施进度,着力解决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问题;项目实施完成后,立即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
附件:桃江县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第二批)实施安排表。
附件
桃江县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产业发展)实施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实施单位 |
安排资金 |
计划实施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绩效目标 |
1 |
产业发展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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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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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迹塘镇 |
马迹塘镇 |
100万元 |
马迹塘镇百乐村邓家湾组、彭家湾组、河口组、夏家村组产业路扩宽 |
长5000米、由宽2.5米拓宽至7米 |
方便周边37户脱贫户和500户农户出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 |
3 |
马迹塘镇 |
马迹塘镇 |
200万元 |
马迹塘镇京华村京易产业路扩宽 |
全线10.2公里的路基由现状的4.5米拓宽至7米 |
方便周边96户脱贫户和769户农户出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 |
4 |
待定 |
待定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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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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