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局属相关股室:
《桃江县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方案》已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
桃江县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禁捕〔2020〕1号)等精神,进一步落实退捕渔民安置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桃江县农业农村局退捕渔民农业农村领域就业帮扶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彭建良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 文志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卫国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刘雨人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德兵 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股长
王 津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熊艳辉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莫 军 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莫文宇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股长
周志雄 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股股长
文 鸿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股股长
黄贤明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科技股股长
刘 佩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渔业发展股副股长
吴建辉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股副股长
胡习兵 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股工作人员
二、履行工作职责
协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推动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工作,重点立足县农业农村局职能,对于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退捕渔民,提供政策指导和就业帮扶。
三、落实工作重点
(一)摸清全县退捕渔民就业意愿和需求,重点梳理在水产养殖、休闲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以及其他农业领域的就业意愿和需求情况。
(二)全面梳理退捕渔民从事水产养殖、休闲渔业、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农村领域就业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拓宽渔民就业渠道。
(三)推动全县退捕渔民利用本地资源禀赋从事种植、养殖以及其他乡村产业,鼓励依法、自愿、联合组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将退捕渔民纳入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农业领域技术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