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号 |
案由 |
当事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 |
1 |
桃农(渔政)立〔2021〕35号 |
陈*强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陈*强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3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2 |
桃农(渔政)立〔2021〕36号 |
龚*中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龚*中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2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3 |
桃农(渔政)立〔2021〕37号 |
钟*军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钟*军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4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4 |
桃农(渔政)立〔2021〕38号 |
胡*丰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胡*丰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2.没收渔获物0.895公斤。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5 |
桃农(渔政)立〔2021〕42号 |
莫*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莫*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2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局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6 |
桃农(渔政)立〔2021〕43号 |
罗*新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罗*新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265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7 |
桃农(渔政)立〔2021〕44号 |
曹*新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曹*新 |
将渔获物2.63公斤、电鱼设备当事人移送公安案机关处理 |
已移送 |
|
8 |
桃农(渔政)立〔2021〕45号 |
吴*科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吴*科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0.1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9 |
桃农(渔政)立〔2021〕46号 |
覃*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覃*党 |
1.没收背包式电鱼机1套。 2.没收渔获物1.8公斤。 3.罚款人民帀5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0 |
桃农(渔政)立〔2021〕50号 |
文*爱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文*爱 |
将此案当事人电鱼设备、渔获物、相关材料移送桃江县森林公安局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1 |
桃农(渔政)立〔2021〕51号 |
刘*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刘* |
将此案中禁用渔具三层刺网1张、当事人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2 |
桃农(渔政)立〔2021〕53号 |
龚*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 |
龚* |
将此案中电鱼设备1套、渔获物2.5公斤当事人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3 |
桃农(渔政)立〔2021〕54号 |
钟*粮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钟*粮 |
将此案中禁用网具三层刺网1张、渔获物2.5公斤当事人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4 |
桃农(渔政)立〔2021〕61号 |
倪*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倪* |
将此案中禁用网具三层刺网1张、渔获物0.12公斤当事人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5 |
桃农(渔政)立〔2021〕62号 |
莫*华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使用非禁用的渔具进行垂钓案 |
莫*华 |
1.没收长线多钩基杆3根、手杆1根。 2.当事人莫乡华罚款人民帀1000元整。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6 |
桃农(渔政)立〔2021〕64号 |
张*、张*、龚*涉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使用非禁用渔具进行垂钓案 |
张*、张*、龚* |
罚款人民帀7000元整。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7 |
桃农(渔政)立〔2021〕65号 |
罗*军涉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使用非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
罗*军 |
没收射鱼弹弓1套、渔获物1公斤,罚款1000元。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8 |
桃农(渔政)立〔2021〕66号 |
吴*青涉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使用非禁用渔具进行垂钓案 |
吴*青 |
1.没收长线多钩海杆爆炸钩钓具1根、手杆钓具1根、渔获物0.2公斤(已当场放生)。 2.罚款人民帀1000元整。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期限: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已处罚到位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
19 |
桃农(渔政)立〔2021〕70号 |
张*云、周*兵、周*豪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 |
张*云、周*兵、周*豪 |
将此案中禁用网具三层刺网1张、当事人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
已移送 |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