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tjxnyj/2020-1273292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0-05-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15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益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湘农办质〔2019〕179号)、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益农发〔2020〕19号)文件,结合桃江实际,现就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局领导、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局系统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明确局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分工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测、风险评估与会商交流等;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实施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与合格证制度,承担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等工作;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机制与准入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等。负责承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及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等。

(二)县委农办秘书组: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文件起草、审定等工作。

(三)局办公室:协助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舆情监控、信息发布、舆论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局人事股: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局全员绩效考评。

(五)局法规股: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普法宣传、社会咨询;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应诉、公益诉讼。

(六)县经管站:负责协调配合拟订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政策,参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改革;参与指导监督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

(七)局发展规划股(对外交流与合作股):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业资源区划;指导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农业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其他农业投资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考核等。指导监督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海关、商务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八)局计划财务股:负责协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依法保障财政投入。

(九)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依法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组织在本行业领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等。

(十)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纳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协助开展农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等。

(十一)局市场与信息化股:指导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应用;协助指导农业品牌持有企业或其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在农业品牌建设及推广、举办展会及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过程中,落实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对实行“身份证”管理的品牌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和营销推介。

(十二)局科技教育股(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科技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的安全性评价等。

(十三)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以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

(十四)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实施种植业可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种植业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组织实施种植业标准化生产等。

(十五)县植保植检站:组织开展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承担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监督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推行农作物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农药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推广应用;协助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十六)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指导肥料科学合理使用及土壤肥料新技术、新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推广应用;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局畜牧兽医管理股: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及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兽药药政、兽医器械、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工作;督促屠宰场落实畜禽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

(十八)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负责实施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水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组织实施水产健康养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

(十九)局种业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与绿色发展、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工作等。

(二十)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绿色发展、生态环保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负责监督农业机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安全使用。

(二十一)局农田建设管理股:负责农田建设领域中绿色发展、生态环保施工工作,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十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并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案件,跨区域案件综合协调;牵头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三)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测、风险评估与会商交流等;承担种植业农产品、农业产地环境、肥料等相关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等技术工作。

(二十四)县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协助指导监督全县茶叶质量安全工作。

(二十五)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

(二十六)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协助开展畜禽、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工作,协助落实养殖业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协助开展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养殖业标准化生产;协助实施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等。

(二十七)县农机事务中心: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农业机械研发与推广应用;协助指导和监督农业机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安全使用等。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查机制和准入制度

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域有关认证认定、推荐评选、展示展销和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审查机制和准入制度。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审查,局系统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准入制度。

(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在市省部级监测中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居全县最后2位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取消该监管站农业农村行业评先评优资格。

(二)对不依法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存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或在县、市、省、部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检出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或未实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或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企业,不予受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不纳入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地方特色品牌评选范围;限制参与市级以上展示展销和奖项评定活动;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推荐授予相关荣誉和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取消资格。

四、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坚持管产业、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局属各相关股室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内部职责分工,科学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扎实推进本产业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附件: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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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薛虎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文爱华  局党组成员                  

李志伟  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卢秋辉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汪  澎  县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胡德合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陈  俊  县经管站站长

吴国兵  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范超跃  县委农办秘书组组长                      

吴金花  局办公室主任                      

钟  军  局人事股股长                      

莫文宇  局法规股股长                             

张德兵  局发展规划股股长                  

王  津  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熊艳辉  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贺晏平  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股长          

吴灿辉  局市场与信息化股股长              

莫  军  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熊建军  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股长        

肖玉娥  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李建春  局畜牧兽医管理股股长              

周志雄  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莫  平  局种业管理股股长                 

彭怀宇  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             

胡志群  局农田建设管理股股长                         

丁朝辉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邓有余  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罗小军  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站长        

龙建琪  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符呈祥  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胡德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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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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