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支出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桃江县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桃财绩〔2020〕11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桃江县司法局2019年实有编制9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9个,事业编制15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8人、自收自支人员4人),1人停薪留职,83人在编在岗。离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三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四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干警培训、考录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六是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和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2019年总支出141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353.37万元,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占总支出的25%。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万元,三公经费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46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普法经费9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72.8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5万元,基层司法业务10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万元.我局的专项经费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各项目均认真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 普法宣传工作
普法宣传工作更加扎实。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部门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县533名科级班子成员进行了抽考,通过律达99.6%;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普法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村”巡回演出,原创四个法治节目,将法治宣传与花鼓戏、小品、快板等表演形式结合,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了16场文艺汇演;三是不断深入基层法治创建活动。3月,我县浮邱山乡、大栗港镇被评为全市首批“法治示范乡镇(街道)”,下半年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对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考核验收;四是重点宣传与人民生产生活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年组织集中宣传五十余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宪法》等进行了专题宣传。此外,还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举办了扫黑除恶有奖知识问答及文艺汇演。
2. 社区矫正工作
特殊人群管理更加规范。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要求,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人脸识别机和手机定位系统,定期与公安、检察开展清查对比,完善解矫程序,社区矫正立体管控网络初步形成。深入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建立了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在卢佳祥慈善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情暖高墙•关爱学子”专项帮扶活动,重点资助了30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9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74名,解除社区矫正340名,目前在矫282人,共对258名被告人、罪犯进行了审前调查评估,无脱管、漏管现象。
3.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有序。一是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 千乡万村创四无”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等专项活动。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2089起,排查矛盾纠纷439次,预防矛盾纠纷373起,调解成功三调联动案件71起。二是着手成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经过前期筹备,在桃江县大栗港镇卢家村成立彩姐调解工作室,自3月到年底,工作室成功调解纠纷27起;三是牵头成立桃江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桃江县教育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 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优质。2019年,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大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增加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如法网”线上平台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无缝衔接,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在线服务,2019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2件,在县看守所、县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有效的拓展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均名列全市第一;我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省级“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中小学法治进课程”经验在全市推广,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一)经济性方面
2019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专项支出按下达的计划实施,充分保障了各项工作所需经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发展,矫正安帮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新优化,司法行政队伍形象有了新提升。
(二)效率性方面
2019年,我局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安排,攥指成拳、合力攻坚,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效性方面
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如社区矫正经费的运用,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有效预防监控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人民调解经费的运用,提升了调解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法律援助经费的运用,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增加了法律援助办案的数量,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普法经费的足额预算、逐年提高,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可持续性方面
确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长远目标,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较好地保证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 开展自评: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检查2019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3. 出具报告: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二)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
(二)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便更好的管理和使用好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