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公共法律事务)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桃江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内设12个职能股室,下辖16个基层司法所,2个事业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行业管理2个司法鉴定所、2个律师事务所和7个法律服务所。桃江县司法局2023年实有编制95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81个,事业编制9个、工勤编制0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9人、自收自支人员3人),86人在编在岗。离退休人员41人。
2.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公共法律服务是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群体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法治宣传;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指引寻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事项,对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我县已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设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企业公共法律工作站,24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440个志愿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247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建立了“桃江县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实现“掌上法律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推动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网通办”、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3. 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经费设立的绩效目标为:通过多平台、多举措的费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公民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桃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项目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9万元、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资金1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万元,已全部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执行率100%。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制定经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依法依规支出,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设立专项经费,支出时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经局财务联审会签小组会审、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同意、财政资金监管人签字同意后,在局财务室报账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项目的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整体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以及预算的审核。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专业化、均衡化、便民化”原则,强化服务保障、健全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增强服务弹性,在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为建设“法治桃江”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做到“应援尽援”。持续开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畅通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为农民工提供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助力农民工维权速度。截至今年止,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共计257件,民事案件111件,刑事案件144件,行政案件2件。其中,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96件、妇女60件、老年人36件、农民工25件、残疾人11件,其他66件。2023年度受理指派并结案127个,其中民事案件62个,刑事案件65个,同比去年,2023年结案率达104.03%。
二是线上、线下“三大平台”服务工作,稳中求进。尽量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下开设三个窗口,专门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其中,设有专门的军人军属优先特殊窗口。为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智慧法援平台也同步上传法律援助在线服务工作。截至今日,功夫中心现场受理群众法律咨询服务共计168件,热线电话“8821907”,为群众提供24h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听来电咨询683余件。确保群众满意度100%。
三是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由律师事务所定期、定点安排律师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参与认罪认罚963件,涉及1141人,值班律师参与1057人,确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发挥了实质作用。
四是深化“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惠民生。桃江县公证处在停止执业的情况下,为益阳银鑫公证处代为受理公证业务,实现人民群众办证不出县、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最多跑一次制度,代办数量及业务收费都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至12月13日我处共代为受理公证事项735件,其中国内民事640件。2023年12月13日经批准恢复执业后至18日办理公证事项8件。5月上旬开展了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司法鉴定执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专项检查。10月19日开展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估活动。通过检查活动达到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两家司法鉴定所共办结司法鉴定778件。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了解并准确估计2023年度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绩效水平,认真查验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科学高效,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合理高效使用。同时,总结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经验,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为今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预算、执行提供有效参考。
(二)绩效评价过程
我们对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项目评价进行了前期准备,对一年来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讨论。通过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需要达成的目标进行细化,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对照设置的评价指标,核查完成情况,并进行评价打分;核查报销经费账目,重点核查有无经费挪用、乱用、虚报情况,有无报销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自查情况,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分析认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在使用上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自评结果为优良。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与不足。
1. 存在的问题: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项目,完成了2023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明显提高了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水平,在全面推进法治桃江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社会知晓率不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全保障有待加强。
2. 改进措施:认真组织抓好湖南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在2024年年底按承诺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辖区两家律师事务所建成合格所。高质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优良率。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诚信等级评估初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开展资质认定、能力验证等工作。加强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专项活动,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