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结合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下旬—9月中旬(到达被检单位的具体日期提前一天电话通知)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县人大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调研的单位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2.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涉企执法情况;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5.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情况;
6.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
7.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情况;
8.“两法衔接”平台上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工作情况;
四、检查方式
查阅相关台账、抽查行政执法卷宗、访谈、现场反馈情况。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被检单位要切实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客观反映本部门行政执法方面的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二是认真组织。由被检单位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并明确1名联络员对接工作(检查组联系人:文玉玲);被检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执法人员要认真配合。
三是总结提升。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认真整改,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各被检单位要在检查后30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县司法局。
六、检查成果运用
1.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适应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问题,且情况严重的,单独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3.检查结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十佳十差"股室评选范围。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年度考核范围。
桃江县司法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