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组、所、中心、处:
为认真落实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现将《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桃江县司法局
2020年5月11日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跃位争先“一个目标”,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两大建设”,夯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三项基础”,提升职能承接、服务大局、防控风险和监督协调“四种能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桃江、法治桃江作出司法行政的新贡献!
一、坚持政治首位意识,更严推进党的建设
1. 抓好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各种方式的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全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动党支部同步学、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用好“学习强国”“红星云”和湖南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推动学习全覆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夯实思想根基。
2. 坚持党建先行,筑牢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抓实抓好、抓出行业特色,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和应对,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宣传失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继续抓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全覆盖。
3. 落实严管厚爱,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标本兼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违法违纪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提醒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健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等制度机制,盘活全系统干部资源,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拓展监督渠道、优化执业环境等措施,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坚持选树、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二、聚焦全面小康决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4.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监管”,继续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以“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扶贫村脱贫成果。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协助做好村规民约草案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化中小微、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专业律师服务团队,组织法律服务力量深入企业、金融机构,助力企业和政府有效处置金融风险。准确把握民间金融领域纠纷新特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
5.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围绕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精选法律服务力量,精准精细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努力为全县产业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证明事项,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开展涉民生领域、营商环境等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指导县公证处认真办理招标投标、知识产权、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公证业务。推进民商事仲裁工作,优化仲裁程序,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企民商事纠纷。
6.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牵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目标,按照湘政办发〔2019〕66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项目建设,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壮大“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丰富“法润三湘”活动。加大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领域办案监督指导,推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升级。
三、突出优化高效协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7. 切实发挥“一个统筹”职能。立足牵头管总,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职责,完善各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为全面依法治县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统筹推进顶层设计,制定印发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推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加强与全面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衔接,健全完善信息报告联络机制,打造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运行体系。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和法治政府督察相关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8. 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加强政府法律顾问能力建设,精准高效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民申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县政府合同审查和涉法事务处理关,为县政府重要决策、产业项目、合同协议、重大纠纷案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协助政府及部门严把决策程序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司法审判互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好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应诉事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
9. 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实效。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为牵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推进分类分业分众普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法治责任落实。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迎接“七五”普法验收,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制订工作。深入推进新媒体普法,用好“法治桃江”抖音号,“桃江司法”“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普法阵地。积极参与省司法厅年度“最美守法公民”“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评选等活动,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依托乡村振兴战略,通过选取合适地点,推进合理布局,精心打造具有县域鲜明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群。
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专项行动。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领域,推动在金融、公租房领域等设立调解组织,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力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建设,优化岗位设置,探索建立新任调解员培训带教、考核上岗机制。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做好模范调委会、模范调解员评选工作。
11. 依法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主线,推进非监禁刑罚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县级社区矫正专门执法机构。突出日常监管、规范执法,切实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大恶性案事件,确保在矫人员安全可控、有效矫正。扩大社会参与,积极探索教育帮扶新模式,有效提高矫正质量。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落实安帮措施,切实提高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预防减少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情暖高墙、关爱孩子”、佳祥助学等联合帮扶工作,从源头上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安心改造。
12.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整改整治工作,深化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成果。深挖社区矫正涉黑涉恶线索,健全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等排查管控机制,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严把律师代理辩护政治关、业务关、操守关,确保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注重固化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五、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增强发展动力
13. 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严格落实“三定”方案履职尽责,进一步明确目标、明晰责任,深入推动职能整合、人员融合、工作结合、机制畅通,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关联工作一体推进、履职能力整体提升。研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立桃江经开区司法所,加大人员编制和工作协调力度,打造服务园区企业工作亮点和品牌。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规范运行指挥中心,进一步健全系统指挥体系,与省厅、市局形成四级互联互通。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研究,争取全系统有更多项目进入县“十四五”规划或专项规划范畴。
14. 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及省、市相关要求,梳理我县司法行政改革任务清单,跟紧步伐。协调有关部门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对照益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举措,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推进资源、数据整合,加速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推进如法网运营工作,完成12348热线平台迭代升级,推动热线服务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事项和公证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高服务效率。
15. 强化司法行政宣传力度。 大力挖掘和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在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树立和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昂扬向上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突出宣传基层,宣传广大基层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基层、建设基层、发展基层的良好氛围。讲好“司法行政故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六、坚定信心坚守阵地,夺取防疫最后胜利
16. 聚焦重点领域落实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压实日常管控和疫情防控“两大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防疫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加强衔接配合,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全力做好刑释人员临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防疫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17. 助力复工复产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和全国律协《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为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法律事务的咨询和疑难纠纷的化解。落实公证“暖企”举措,为涉疫企业加急办理公证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自觉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发布涉疫情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18. 做好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重加强对劳资、欠薪纠纷和民间借贷、投资受损、合同履行等突出问题隐患的深入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