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的通知

索 引 号:tjxsfj/2019-1032209 发布机构:桃江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9-07-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司法所:

现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桃江县司法局

                                                                                                            2019719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执法理念,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经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司法行政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法纪观念,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除社区矫正管理走形式,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与社区服刑人员存在利益往来、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本人或家属的请吃或礼金礼品等问题。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按照五个过硬的总体要求,坚决做到六不准,确保不发生因履职不当导致的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确保不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漏管类:一是居住地司法所依法应当接收社区服刑人员而未接收导致漏管的;二是社区服刑人员未在规定期限报到,居住地司法所未及时组织查找导致漏管的;三是其他未履行法定交付接收职责导致漏管的情形。

脱管类:一是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后,居住地司法所未向社区服刑人员履行法定告知义务,使其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监管导致脱管的;二是居住地司法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批准社区服刑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的内容批准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导致脱管的;三是居住地司法所未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未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导致脱管的;四是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司法所未依法采取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或假释建议、提请收监执行建议等处置措施导致脱管的;五是未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导致脱管的;六是其他未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导致脱管的情形。

吃拿卡要类:一是与社区服刑人员存在利益往来的。二是接受社区服刑人员本人或家属的请吃或礼金礼品的。三是向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索拿卡要的。

工作作风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调查评估、外出审批、考核奖惩、日常监管、教育劳动等方面违反工作纪律,以及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律的情形。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桃江县社区矫正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洪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莫劲松任副组长,社区矫正股莫小军、李翊维、陈奕怡、王应时、唐婧五人为成员。

四、活动时间

20197月中旬至12月底。

五、活动措施

(一)制定详细方案。各司法所要对照县局活动方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矫正执法状况,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把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好、动员好、落实好。

(二)深入细致排查。1. 各司法所要结合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全方位排查,摸清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主要围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主要情形进行核查。2. 2008年以来在社区矫正执法领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上的案件进行摸底,建立台账(附件1),于7月底之前上报县局。

(三)广泛宣传教育。下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读本》,对社区矫正工作涉及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案例,以及这些典型案件背后普遍存在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执法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落实、执法程序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以为戒。县社区矫正中心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及时召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剖析会,围绕调查评估、日常管理、审批许可、考核奖惩、接收解矫等重要环节,重点查摆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专项活动问题清单(附件2)。

(四)及时严肃处置。经排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将脱漏管责任和善后处置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监管范围。对有故意抗拒监管、逃避监管等行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严肃惩处,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刑罚执行权威。对于吃拿卡要等违反党风廉政工作纪律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督促督查。各司法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建立动态督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落实整改,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整章建制,健全防脱漏管长效机制。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实地专项督查。

六、活动要求

在全县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是根据当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提升社区矫正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是防范社区矫正执法风险、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各司法所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加强领导。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有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落实。各司法所要严肃作风、严明纪律,坚决防范和杜绝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要建立社区矫正受理举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项活动问题清单(附件2),立行立改。每月底20日之前上报整治活动开展相关情况(附件12),并于818日上报活动阶段总结,年底上报活动总结。

 

附件1. 2018年以来在社区矫正执法领域党纪政纪处分以上的案件台账

2. 专项整治活动问题清单

3. 受理举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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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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