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桃江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桃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江大道295号
办公时间: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封少华
联系电话:0737-8821325
传真:0737-8889110
电子邮箱:1059604538@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查;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负责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经济、毒品等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挥、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体性组织的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二)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三)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在桃境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四)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后勤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