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单位性质:正科级行政性单位
(三)职能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
2、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
4、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
5、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
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五小车辆牌证核发。
7、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违章驾驶员;指导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
9、负责道路交通施救。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一支担负着桃江县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层交警大队,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参与道路检查站的审核、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营运车辆停靠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负责城市出租车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预防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基层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行政处罚。组织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路巡逻综合执法。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和打击车匪路霸。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含委托农机部门管理的车辆)、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五小车辆牌证核发。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处罚交通肇事和违章驾驶员;指导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负责道路交通施救。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O二O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