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精神,积极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摸排我省塑料制品企业产能,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塑料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加快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2、请你们组织对辖区内塑料制品企业,特别是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按照要求填报《湖南省塑料制品企业生产情况表》(见附件),并于6月11日前报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易慧 0731-88955396,袁亚 0731-88955402)。
附件:湖南省塑料制品企业生产情况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