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领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益阳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新创建一批市级绿色工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无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规模工业企业(已认定为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益阳市绿色工厂必须符合《益阳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申报基本条件,对照国家《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基本要求和条件制定创建计划并执行落实,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
三、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向所在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经区级工信部门同意后,提交《益阳市绿色工厂创建自评报告》。
2.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评、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择优认定本年度市级绿色工厂。
桃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