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桃政公〔2020〕1号)要求的规定,现公布桃江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点为中心,加强政府信息供给,规范平台建设,强化政民互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涉企信息公开。具体表现在:
(一)加强组织领导。桃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成立由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得到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丰富公开载体。结合自身实际,我区因地制宜,积极夯实线上线下公开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不断加强服务平台载体建设。一方面切实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保障便民窗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人、事、权不缺位,要求各窗口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政务服务制度,并建立业务办理项目台账。按照便民、实用的原则,在窗口显眼处摆放服务办事指南,在方便群众查阅的地方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指引图、工作人员去向牌等服务引导设施,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线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的调整,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分类、分栏目发布,明确发布内容、公开时限和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新媒介公开政务信息,借助桃江公众信息网、桃江经开区门户网站等新媒介创新公开方式,发布我区重要新闻动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咨询、建言献策等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管理。政务公开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我区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以及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从严查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了社会安全和稳定。据统计,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信息262条,其中人民日报2条,学习强国2条,中国网1条,湖南红网36条,湖南日报3条,消费日报4条,省园区办、中国应急、星辰在线、湘科信、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各1条,桃江公众信息网8条,益阳广电8条,经开区门户网站1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区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6个类别: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3、工作动态;4、工作规划;5、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系统综合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6、内部财务管理和收支有关情况,主要公布了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0415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区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全民参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机关广大干部对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升。
对此,我区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二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桃江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8821418。
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