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江县特殊教育学校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对全县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康复训练
3、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二)机构设置
桃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内设 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建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只有桃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3.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 0万元。预算收入比上年度减少了92.4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3.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33.87万元。公共拨款预算支出比上年度减少了92.4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3.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33.8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0.9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减少,其中有一名退休教师。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81.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2.9万元,津贴补贴0.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1万元,绩效工资84.1万元,住房公积金33.24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4.3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2.0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1万元,其中办公费2.81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2.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活动经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万元,其中奖励金0.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2.94万元,为特殊教育一线教师津贴支出,主要是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的岗位津贴的提高部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是机关,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5万元,主要是接待全县各类学校来我校学习和交流“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和“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交流”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召开会议;培训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和教育教学交流以及事业岗位的公需科目的学习;办公费2.81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2.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活动经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2021年度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山为32.94万元,由于中央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特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的岗位津贴做了提高,本项目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岗津贴的发放。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