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江县修山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总收支概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加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桃江县修山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1、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总表
3、收入总表
4、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9、预算采购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教育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区域内义务教育
3、学前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修山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含2所中学,3所小学,2个小学教学点,1所公办幼儿园。中心校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政教处、纪监室、工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修山镇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含2所中学(桃江县修山镇中心学校、桃江县修山镇三官桥中学),3所小学(桃江县修山镇修山小学、桃江县修山镇三官桥小学、桃江县修山镇花桥港小学),2个小学教学点(桃江县修山镇洪山教学点、桃江县修山镇八都教学点),1所公办幼儿园(桃江县修山镇中心幼儿园)。
修山镇中心学校是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编办核定编制人数175人,实有在职人数161人,退休人员152人。
三、部门预算总收支概况
(一)预算收入1879.84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2.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7万元,其他收入拨款 0万元。
(二)预算支出1879.8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879.84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7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4.62万元,津贴补贴65.74万元,奖金1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1.42万元,绩效工资419.16万元,住房公积金140.8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4.49万元,奖励金2.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51.35万元。其中办公费27.95万元,工会活动费7.9万元,其他商品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
(4)非税征收经费67万元用于办公、印刷、维修、劳务、差旅等费用。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12.8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812.8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数1812.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4.62万元,津贴补贴65.74万元,奖金1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1.42万元,绩效工资419.16万元,住房公积金140.8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4.49万元,奖励金2.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8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51.35万元。其中办公费27.95万元,工会活动费7.9万元,其他商品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万元。因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紧缩“三公”经费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本年没有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办公费27.95万元,工会活动费7.9万元,其他商品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由教育局统一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加资产配置情况
2021年初全镇固定资产3523万元,全部为国有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教学设备、办公设备。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没有重点项目预算,故无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桃江县修山镇中心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