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系统普法和依法治县、依法治教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本级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学校校车安全以外的安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维稳和禁毒工作。
负 责 人:刘 波
办公电话:0737-265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