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桃办发(2015)2号)精神,桃江县桃花江镇人民政府的职工刘雅婷同志,你必须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回单位报到上班,否则我镇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桃办〔2012〕67号、桃清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对你予以辞退。
特此公告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