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实 施 方 案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民生实事工程,是响应党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贫困地区如期脱贫的攻坚工程,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步伐,扎实为民办实事,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小康建设、脱贫攻坚目标全面、优质地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精准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以改善民生、构建农村宜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总揽,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建设,使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狠抓项目建设管理,确保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益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桃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
2、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按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户,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程措施等。
3、实施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
三、目标任务
(一)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二)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三)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有机构,有专门管理班子,有人员,保障施工环境,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委托村委组织实施的必须采用四自两会三工开的模式。管材采购由水利局统一招标采购确定供应商,水利局成立专门的技术指导及监督组,农饮站负责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各级配套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乡镇要明确班子成员做为总负责人,并对每处工程派驻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本批次项目安排专业监理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
(三)落实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现的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要通过新建或现有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入户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免收入户设施配套费;对不能通过集中供水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根据实际情况因户施策,通过改造、新建引用山泉水、井水等工程措施确保贫困人口饮水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达到脱贫验收标准,确保饮水安全。
(四)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监理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后报县水利局,经审定后由水利局拨付乡镇财政所,乡镇要保证资金安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项目计划资金为完成该项目最高限制金额,包含土建施工、管材采购、材料转运、税收、征地、临建、电表开户等所有费用。
(五)加强建后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桃政办发〔2016〕45号《桃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日常维修管护工作;加强对供水水源的保护和水质的监测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和供水安全。
(六)加大宣传力度。要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层层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安全饮水卫生知识、先进典型和经验,为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动投资投劳,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格奖惩措施。按计划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县级验收考评确定为优秀以上等次的,将酌情给予奖励。未按时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取消其参加本年度水利建设评优资格,与绩效考核目标挂钩,并减少下一年度的水利项目实施计划,同时,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因环境不优、组织不力,造成项目被全省通报、影响脱贫、重点民生实事和小康建设考核或全县项目争取的,按相应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桃江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