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组、所、中心、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县委政法委同意,对以下同志职务进行调整:
詹永丰同志任桃江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
胡德良同志任沾溪司法所所长;
姜梅同志任灰山港司法所所长;
刘昊同志任武潭司法所所长;
龚芬同志任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组长;
文玉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胡可佳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主任;
吴燕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室主任;
符婷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胡杰谋同志任灰山港司法所副所长;
丁孝贤同志任灰山港司法所副所长;
周潇蓉同志任石牛江司法所副所长;
段星星同志任沾溪司法所副所长;
陈奕怡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副主任;
胡艳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股副股长、工会专干,主持装备财务保障股工作;
邹浩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股副股长。
免去詹永丰同志灰山港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龚芬同志沾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胡德良同志沾溪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姜梅同志桃花江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刘昊同志武潭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吴燕同志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组长职务;
免去胡可佳同志行政复议与应诉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向红同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奕怡同志社区矫正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周潇蓉同志装备财务保障股副股长职务。
中共桃江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