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组、所、中心、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县委政法委同意,对以下同志职务进行调整:
高爽同志任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组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奕怡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室主任,免去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副主任职务;
罗静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律师工作股股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修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艳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股股长;
段星星同志任沾溪司法所所长;
免去龚芬同志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组长职务;
免去李建同志律师工作股股长职务;
免去胡德良同志沾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薛茂林同志鲊埠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桃江县司法局党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