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审核一、二股、征缴股)
职 责: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负责对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准入资料收集;负责对协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报账资料的审核;负责省结算平台医疗费用网上业务审核;负责经办县域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费用报账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二级乙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负责经办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特殊门诊、家庭病床的资料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承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的业务规程;承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的备案、转诊;负责政务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负责局系统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承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桃江县医保稽核中心
职 责:负责对全县医药服务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等内容依法依规进行检查、稽核;负责对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现场审核;负责医保智能监审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远程查房系统的操作和运行;负责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意外伤害案件的抽查、稽核工作;负责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个人报账资料进行稽核;负责县域内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的总额付费、次均费用的核减、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基数的稽核;负责对医保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核;负责接收医保违规行为举报和投诉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药品零差利、药品集采和带量采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县精神病医院三类重性精神疾病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初审复核工作;承办全县协议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考核评定相关工作;承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