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桃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抓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处罚/强制、通知公告、部门动态、基层政务公开等相关信息,共计545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能1条;内设机构2条;法规文件6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9条;处罚/强制5条;通知公告1条;部门动态17条;基层政务公开498条(政务服务类482条;非政务服务类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展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功能。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9.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乏多媒体等多样化形式;解读内容有时过于专业,不易被普通民众理解;二是互动交流机制不够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有限,在实际工作中的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在某些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方面,公众了解的信息量有限。
针对上述问题,后续我局将切实改进,具体为:
(一)持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明确责任人,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同时加强对各股室的信息报送考核,提高信息更新效率。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投入,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使政策更加直观易懂。
(三)强化互动交流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平台的功能,简化操作流程,缩短回复时间,增强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体验。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特别是对于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